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印发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加强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的规划引领。
《规划》明确了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定位:建设“一核两翼”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国际金融中心,将乌鲁木齐建设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中央区,将喀什和霍尔果斯分别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的次中心。以“培育市场、集聚机构、创新产品及服务、加大金融对外开放”为基本路径,构建功能完备的,立足新疆、面向中亚和南亚,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规划》提出,到2030年,要全面建成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备较强交易、定价、信息功能和创新能力的金融市场体系;全面建成多层次、广覆盖、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组织体系;全面建成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完善,形成专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支持功能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形成国际金融人才聚集地;区域金融中心对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的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对外开放达到新高度。
《规划》明确了建设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的4项重点任务是打造三大特色金融基地、积极完善和壮大核心金融要素、实现金融服务功能的创新提升和强化金融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