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新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发布 明年3月起实施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乡村振兴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公告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大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救助

2020/08/19 14:03:55  点击:[]

8月17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三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乌鲁木齐市对困难家庭大学生的救助政策。

“疫情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在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辍学’的目标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救助保障制度。”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局长吴霆说。

救助对象一是具有乌鲁木齐市城乡常住户籍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在校大学生;

二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乌市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乌市上年度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以及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后,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在校大学生;

三是乌市流动人口中特殊困难家庭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

关于救助标准,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新疆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6000元。考取师范、农林专业以及军校免交学费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

二是乌鲁木齐市低收入家庭中子女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后,在校期间家庭生活困难且在一年内未获得其他救助的,每人每次教育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

三是对于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由于家庭生活困难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关于救助程序: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家庭大学生及时得到救助,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已下发通知开辟绿色通道。在9月20日之前,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困难家庭证明、录取通知书或招生网录取信息、在校大学生学生证等证明材料电子版,通过社区(村)包户干部逐级上传,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教育救助金统一由银行“打卡”发至本人。考取乌鲁木齐市区域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进行办理。

此外,乌鲁木齐市小学至高中阶段学生教育救助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按照正常程序审批办理。

(天山网)

上一条:自治区总工会发出节约粮食四点倡议
下一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各地各部门实施更有力的举措,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建立长效机制,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信息服务:0991-2817997
新ICP备12001288号-8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