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新疆信息网停止发布招投标公告的通知         轮台县五一水库水电站工程勘察(测)设计变更公告         乌尔禾通用机场项目航站区及公用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阿图什市2020年哈拉峻乡、阿扎克乡村级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1年莎车县水利工程项目设计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投资新疆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扶贫工作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投资新疆>>招标公告>>正文

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2020/06/24 17:16:14  点击:[]

1、本招标项目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EPC)由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局(交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资金筹措采用项目单位自筹、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与地方政府专项债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项目概况: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二期总占地面积为91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剩余市政道路以及100亩地块配套(含商业、办公、厂房以及水、电、暖等配套设计)开发建设。二期市政道路共计9条(其中3条道路各分为两段计算),长度合计约16819. 48米。具体道路包括:规划四路(四十九号路-规划三路)、三十八号路(四十九号路-规划四路)、规划三路(四十九号路规划四路)、三十九号路(四十九号路-三号路)、四十一号路(四十九号路-三号路)、经十一路(四十九号路-十四号路)、四十九号路(规划四路-规划一路段及经十路-米东大道段)、十四号路(规划四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四路-规划一路段及经十路-四十一号路段),市政道路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电力土建、绿化灌溉、道路照明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6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777万元,其他工程费7612万元,预备费7471万元,财务费用5740万元。

2.2招标范围: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气象、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直至投产验收、达产达标、移交,实现初步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①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②设备和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考核;③对采购的设备的管理、监造、催交、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清洗、吹扫、性能考核等相关工作;④全部市政工程:包括道路、交通、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电力土建、电信土建、绿化灌溉、道路照明等附属工程等全部的工程工作内容;⑤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相关的检验、检测及地基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办公、厂房、市政配套的供排水、道路、水、电、气、暖、照明、绿化等均包含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⑥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所有图纸、操作说明的提供、开车保运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⑦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的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人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对本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⑧无偿配合安评、环评、能评、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完成环保、安全、消防、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⑨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水、电、气接口,自行安装线路及计量表并支付使用费用;⑩负责提供试车所需的首次充填物,并保证本项目与界区外相关系统的完整对接,达到本项目保证指标。除上述工作内容之外,凡与完成本工程相关工程范围内所需要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工程、本工程与其他相邻或需衔接道路、桥梁、管廊的衔接工程等均由中标方负责。

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新增或改造设备及材料、市政道路、安装、土建等工程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2)设备包括专用工具、试车备件、2年内备品备件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接、保、检、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3)全部市政道路、建筑、安装工程及试运行服务(包括对招标人操作人员的培训);4)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的编制和提供;5)包括与现有工程相接的接口及其接口改造;包括垃圾外运、余土外运、道路等的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6)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商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项目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7)完成环保、安全、消防、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

2.2估算总投资:106600万元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2年07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且[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且[设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且[设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要求:4:[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且[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且[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且[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且[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施工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

3.1.5.企业业绩

申请人业绩要求:

(1)设计: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2)施工: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含PPP、EPC)一项和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含PPP、EPC)一项。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1.6.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

cn/)登记的人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大专以上学历,(备注: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

(注: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重复)

3.1.8.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业绩须能反映负责人任职能力。

3.1.9.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承担的工作及具有的相应能力;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0.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和工期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5)违反前四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0年06月23日10时30分至2020年07月0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上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可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上发布外,同时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局(交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宫强

联系电话:150229999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琴

电话:15160902364

上一条:富蕴县2020年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苏普特村-狼沟-大桥)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下一条: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信息服务:0991-2817997
新ICP备12001288号-8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