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工信部网站今日发布《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十六批《目录》于2018年2月发布后,共有7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需在4月1日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