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车市“银十”接棒“金九”         工业生产持续增长 恢复态势不断延续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峰会举行 聚焦数字化探索与实践         新能源汽车领衔 “中国智造”加速登陆欧洲市场         前三季度全疆国有企业净利润同比增长24.3%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乡村振兴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产业发展>>工  业>>正文

三部门发文明确集成电路和 软件产业进口税收支持政策

2021/03/30 12:22:54  点击:[]

财政部网站29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进口税收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了免征进口关税的几种情况,包括: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以及线宽小于0.25微米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

此外,免征进口关税的情况还包括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集成电路用光刻胶、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

通知明确,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通知第一条中的特色工艺类型和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类型适时调整。

上一条:汽车芯片持续缺货:二季度影响会更大 三季度有望恢复正常
下一条:工业利润较快增长 前两月近六成行业利润翻倍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信息服务:0991-2817997
新ICP备12001288号-8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