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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 明确支持范围

2022/03/15 16:59:27  点击:[]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住建部制定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明确,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补助资金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支持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租赁住房保障。主要用于支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租赁住房的筹集,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相关支出。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试点城市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支出。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购买)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办法》提出,对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省,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需要重点支持和激励的省和项目,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程序报批后在补助资金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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