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369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23—2025年在新疆继续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补贴整体框架保持不变。
本轮政策实施期间,自治区将加大对高品质棉花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全区所有产棉县(市、区)实施质量补贴,质量补贴总额为当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5%左右。
《方案》对长绒棉的补贴标准作了调整,长绒棉交售量补贴标准按由陆地棉交售量补贴标准的1.4倍调整为1.5倍,提高种植长绒棉积极性。同时,明确2024年以后果棉间作模式种植的棉花不再纳入补贴范围,推进棉花种植向生产保护区集中,将全疆棉花产量稳定在510万吨左右。
《方案》完善了单产预警上限制度,按行政村开展测产工作,对于没有真实、合理理由的单产异常棉花实际种植者,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方案》明确了兵地棉花市场融合的时间表、路线图,2023年,基本统一兵地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制度,南疆地区放开兵地棉花市场;2024年,全面放开兵地棉花市场,实现兵地棉花互认互交;2025年,基本实现兵地补贴标准衔接。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牵头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优化棉花生产布局、扩大质量补贴范围、加快推进兵地棉花市场融合,稳定棉农心理预期、稳定我区棉花生产,推进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棉花全国优势主导地位,保障我国棉纺产业用棉需求和国家棉花产业发展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