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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白条”变“真金白银”

2017/02/03 10:29:24  点击:[]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痼疾”。在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法徽下,当法锤敲响,判决既下,一个个公正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常常成为影响法院执行工作的重重障碍,生效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司法公信力。

  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面对“执行难”,我区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和手段,确保生效的判决不再成为“法律白条”?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经济惩戒让失信人寸步难行

  2008年,上海某企业和阿拉山口某商贸公司(阿拉山口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阿拉山口公司因恶意欠债130万余元被上海企业诉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后仅执行到位30余万元,就在执行其公司固定资产时,法官发现阿拉山口公司早就处于停产歇业状态,公司法人张跃和员工不知去向。

  6年过去了,执行法官从未停止寻找张跃的足迹,他的银行账户也未有过分厘进账。

  失信名单制度实施之后,博州中院执行局将张跃纳入失信者黑名单。2016年3月,已多年下落不明的张跃突然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

  “我这几年,酒店不能住,飞机不能坐,名下不能有房产,遇到能投资的项目也不敢触碰,终日惶惶不安,现在只想尽快恢复正常人的生活!”打完电话三天后,张跃乘坐朋友汽车从内地来到新疆,将剩余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将案款支付给上海的企业后,立即从黑名单中将张跃的信息进行了屏蔽。

  记者和张跃取得了联系,电话中,他显得非常轻松,“现在真是无债一身轻,起初以为只要法院找不到我,钱谁也拿不走,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希望我的遭遇能给更多人警醒,一定要做个守法诚信的好公民。”

  “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经济领域惩戒的原则是使失信者因处罚而遭受的损失远远大于从失信行为中获得的利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孙金梁告诉记者,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将会受到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限制。

  “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得到失信惩戒反馈最多的情况依次是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和限制融资信贷。”孙金梁表示,“随着信用惩戒机制的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受到社会经济领域的全面限制。”

  精神惩戒让失信人羞于见人

  “孙总,我看市中心大屏幕失信人公示栏上怎么有你的名字,你欠人钱啊……”“我们考虑合作对象并不仅仅是实力,企业的诚信度更为重要,和您的合作恐怕不能续签了……”2016年,多家大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兼法定代表人孙某显得格外焦虑,因为他通过各种“耍赖”手段保住的钱再也不能“钱生钱”了。

  2016年7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份执行申请,执行人是孙某,他累计欠债5000余万元。法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多次与其进行沟通,但无论以何种方式被执行人孙某均无回复。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到孙某的银行账户及其在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后,立即派出执行人员奔赴目的地依法扣划银行账户存款200余万元,并在上海冻结了被执行人股票账户中价值700余万元的股票。

  即使如此,孙某仍避而不见,威慑效果不明显,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去年“十一”大假临近,孙某因急事需出国时发现无法购买机票,他这才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经过和律师进行沟通后,孙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洽谈欠款偿还事宜,并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保险起见,我们在去年9月30日17时,确认申请执行人账户显示5000万元人民币到账后,才在黑名单系统中将孙某的失信信息进行了撤销。”案件主办法官说。

  提起精神领域的惩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双告诉记者,精神惩戒是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公众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黑名单’,就是通过在社会生活中塑造一种道德上的共识,贬损失信者之名誉,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在一种无形的、充满公众舆论的环境与氛围中而倍感道德约束的压力,是失信惩戒中的一种软约束机制。”

  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均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很多法院开通微信平台专门发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取得很好的效果。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全区各级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2898例,其中:自然人36837例、企业或其他法人6061例。2016年,全区法院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总数为28091例,比2015年增长213%。

  特殊惩戒失信将“殃及池鱼”

  “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前程,我一定积极履行债务……”2016年征兵季,年满19岁的李晓数考入空军某部,正当各方面都合格的他怀着一腔军旅梦准备步入军营时,突然被告知,因为其父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的政审将受到影响。

  李晓数的父亲李全新在乌鲁木齐周边几个城市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年底因为甲方支付工程费不到位,工人们的工资无法按时发放。他打算先躲一阵子,节后资金周转回来再发放工人工资。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查询了李全新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找到其的下落。“我们后来从其居住的社区包户干部了解到,李全新的儿子大学期间学习数字控制技术专业,报名参加了2016年的征兵。鉴于专业的特殊性,空军某部准备让其入伍。”承办此案的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郭晓欧说,经综合分析后,他们决定依法将李全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果然,空军某部在政审时,发现李全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晓数政审无法通过。

  至此,李全新才意识到自己的失信行为已严重影响儿子的前途,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全部履行了债务。在法院依法将李全新失信信息撤销后,李晓数才得以顺利入伍。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何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除了司法机关外,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针对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意识不强、诚信意识淡薄,必须在全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让诚信守法成为每个社会成员应遵守的规矩;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2017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与44个国家机关及具备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打造联合惩戒网,共同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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