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0日召开的全区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区法院将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与廉政机制改革有机衔接,评估合议庭、独任法官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在全区法院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的战略部署,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时发力,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提升,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改革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与廉政机制改革有机衔接。重新评估合议庭、独任法官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研究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探索建立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合议庭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防止合议庭成员因长期共事形成“利益共同体”而引发腐败窝案,规范自由裁判量权行使,落实好法官、合议庭、审委会以及庭长、院长的职责。认真抓好“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有关人员接触交往等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探索廉政监察员的配置方法和履职方式,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审判一线的“探头”作用。健全接受社会监督制度体系,将审判权、执行权和其他各项权力运行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