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2017年度“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今年以来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杜鲁坤·托乎提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新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长张奇,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曦峰,党组成员、副主任郭文艺出席会议。
会上,杜鲁坤·托乎提书记代表委党组向获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对我委一年多来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情况作了总结,并对谋划开展好明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杜书记强调,全委干部职工要以此次表彰大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严要求的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不断开创我委一家亲活动的新局面。杜书记指出我委“民族团结一家亲”成果丰硕,要倍加珍惜,同时又要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任重道远,要总结经验,形成长效。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全委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坚定不移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二要进一步注重实效,办好实事。切实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作为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不断探索总结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性来取帮扶措施,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机制。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加强业务工作和走访慰问的统筹,做好所属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切实执行活动办安排,做到走访前有动员、按计划,走访中有要求、动真情,返程后有反馈、勤汇报。建立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细则、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机制,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同时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和收集档案资料,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工作协调,规范工作程序,严明活动纪律。
会上,张奇组长代表委党组宣读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201年度“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新发改党组﹝2017﹞70号)。向援疆处等9个先进集体和严江、李兰等16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证书。
会上,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发言,谈了一家亲活动开展一年多来的自身感受、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委属二级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