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均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
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印发《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力争到2025年,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指标在现有基础上努力实现追赶超越和较大突破;将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组织自治区各部门对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情况进行自测自评并对满意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的实施意见》,开展“守护公平竞争”专项行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