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文件公平性审查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的出台,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文件公平性审查工作正式启动。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要求,积极谋划,在政府采购领域大力推行采购文件公平性审查机制。
交易中心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政府采购文件公平审查要点》。此次建议书便是对标《政府采购文件公平审查要点》,对每一个招标文件的公平性竞争进行审查后给出的反馈意见。
“清单列举了采购人易发生和比较常见的歧视性条款。”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负责人介绍,其中包括“是否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否相适应”等内容,以及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共17项指标和1项兜底式指标。
这些指标还囊括招标项目的参数制定、投标人资质、资格设定、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清单清晰明了,便于采购方对照自查。采购人在递交采购文件前先行对照自查之后,交易中心再逐一审查。凡是采购人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竞争效果和歧视性待遇的,一律不予受理。
该项制度推行后,采购人对项目调研更审慎、更充分,采购需求参数和评分方法制定更合理,采购人将对招标文件中的资质条件、付款方式等涉及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条款内容进行重点把关。
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建立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既可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也可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依法保障相关主体平等参与权。交易中心将继续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提高交易质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郑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