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 审议通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对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作出安排等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2025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习近平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扎根中国大地赓续中华文脉厚植学术根基 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会见新加坡国务资政李显龙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乡村振兴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发改要闻>>发改要闻_疆外>>正文

5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改委明确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

2022/04/27 18:22:33  点击:[]

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申佳平)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煤炭(动力煤,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其中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570-770元,山西、陕西、蒙西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分别为每吨370-570元、320-520元、260-460元,蒙东煤炭(3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00-300元。《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作出专项部署,要求相关省份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保障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全面监测煤炭生产、流通各环节价格,当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立即采取提醒、约谈、调查、通报等方式,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和价格运行情况,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上一条:国家能源局公布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新增并网容量1321万千瓦
下一条:国家发改委:切实保障消费品流通不断不乱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新ICP备12001288号-8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