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超额完成2016年能源消费总量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去年,自治区能源消费总量16302万吨标准煤,年度能耗增量650.88万吨标准煤,未超出708万吨标准煤的年均增量控制目标,完成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能耗增量控制进度目标。
去年,自治区万元GDP能耗为1.6727吨标准煤/万元,比2015年下降3.2%,完成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9%的年均目标。
“十三五”以来,自治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据了解,自治区降低高耗能行业能耗比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深入开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去年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4.05亿元,共支持88个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