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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实施两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2017/10/19 13:55:16  点击:[]

城市扬尘污染根据来源可分为土壤风沙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等。各类工业料堆场在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尤为严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时期,建筑施工扬尘也不容忽视,堆场扬尘及施工扬尘污染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目前,新疆区域内企业开展工业原料、废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缺乏有效的措施及技术依据。与此同时,新疆地区建筑业高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施工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现象普遍存在,推行绿色环保施工,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也缺乏相应技术依据。

由新疆环保厅提出、新疆环科院编制的两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规范》(DB65/T 4061-2017)和《建筑工程绿色环保施工管理规范》(DB65/T 4060-2017)已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发布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实施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规范》内容包括工业料堆场术语和定义、工业料堆场分类、基本规定和整治方案等要求,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已建工业料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程绿色环保施工管理规范》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绿色环保施工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扬尘污染防治、有害气体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振动污染防治、光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土壤生态保护等的管理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及加固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上述两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新疆地方环保技术规范体系,对加强新疆工业料堆场扬尘治理,推行绿色环保施工,提高工业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及建筑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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