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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重点群体 新一轮居民增收方案落地在即

2021/04/14 17:43:08  点击:[]

新一轮居民增收方案落地在即。近段时间,多地城乡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迎来密集调整,一些地方还召开居民增收专题会,谋划促进居民增收实施细则。《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方案,年内有望出炉。其中,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将成为“扩中”重点。同时,收入分配重点领域改革年内也将提速推进。

增加居民收入首先要鼓起低收入群体“钱袋子”。近日,多地密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等。4月1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提出,根据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哈尔滨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

此外,自4月1日起,新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分别上调至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平均增幅为5.0%;江西省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类区域分别上调至每月1850元、1730元、1610元。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方面,甘肃省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692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4788元。此次提标预计6月底前补发到位。辽宁省提出,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幅度不低于6%。广东省指出,2021年以3.5%的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等制度在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方面发挥明显作用,是我国重要的收入分配政策工具。”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杨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张冰子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低保是我国最主要的社会救助项目,是基于家计调查的现金转移支付,对象是最低收入家庭,对于保障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起到重要作用,突出体现社会政策的托底保障作用。最低工资标准则是为用人单位制定员工薪酬待遇提供最低标准,体现的是对弱势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保障劳动者能够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二者的调整都需要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的变化、最低生活费用的变化、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等因素科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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