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市、区),省级评价结果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全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排名前列,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以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各项工作。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实施116.98万户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7.71万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3类对象22.11万户。近500万各族农牧民群众住进了农村安居房。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建房补助、援疆资金共计449.48亿人民币。2019年底,彻底结束了我区农村贫困人口住危房的历史,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