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40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准东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406号)批复了我区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和准东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这是国家实施煤炭去产能政策后,首次批复新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将对于新疆科学有序开发煤炭资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和什托洛盖矿区,东西长94.5公里,南北宽5.8-13公里,面积约为896平方公里,煤炭资源总量约125亿吨。矿区划分为14个井田、2个小型煤矿开采区和5个勘查区,规划总规模3030万吨/年,该矿区生产的煤炭产品,主要供应附近的煤化工和电厂项目,少量满足民用需求。
将军庙矿区,东西长约62-72公里,南北宽14-52公里,面积约为1766平方公里,煤炭资源总量约687亿吨.矿区划分为12个井田和1个勘查区,规划总规模15500万吨/年。该矿区生产的煤炭产品,主要供应附近工业园区内的煤化工和电厂项目。
新疆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组织矿区开发主体企业科学有序开发煤炭资源。同时,也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做好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力争推动我区更多煤炭矿区总体规划获得国家批复,为我区煤炭资源开发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