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备用费标准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7号)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5月我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公布如下:
2017年4月28日,长江有色金属网发布的长江电解铝现货价格为14000-14070元/吨,平均价格为14035元/吨,我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为:220千伏0.028元/千瓦时、110千伏0.032元/千瓦时、35千伏0.035元/千瓦时。PVC、电石等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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