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至5日,国家发改委委托山东省组成由山东省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厅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自治区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试考核进行抽查检查,自治区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厅有关同志陪同检查。
国家发改委选定伊犁州尼勒克县和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作为我区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试考核抽查对象。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档案和工程建设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两个县的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进行了核查。
被抽查的两个县,在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合理制定安置方案、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工晚,施工时间短等原因,目前两个县的安置点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成,预计搬迁人员将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搬迁入住。
在下一步工作中,自治区将督促各地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推进施工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工程如期推进,让搬迁对象早日搬迁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