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2017年自治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7〕554号), 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范围涉及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哈密地区、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13个地州的79个县(市、区)。
工程总投资13.29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5亿元(占总投资的41.38%),其余7.79亿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工程将新建和改造35千伏变电站9座、线路
187.1
千米
;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2155.9千米、低压线路4169.32千米;增换配电变压器2268台。
该工程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升农村电网自动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完善和优化农村电网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牧民搬迁定居和美丽乡村建设,并在有效满足当地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电力的需求,促进新疆电力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等方面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