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458号)要求,我委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自治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21〕174号),将我区2021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下达相关地州。
我区2021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1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银行贷款5亿元。工程涉及伊犁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4个地(州)的25个(县、市),共计1145个子项目。工程计划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631.97千米,0.4千伏线路971.93千米,新增配电变压器713台,增换户表27.13万户。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督促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强化项目调度,保障我区2021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