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乌鲁木齐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动融入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动节能降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印发《乌鲁木齐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设立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个类别11项目标任务及2030年远景目标,明确62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乌鲁木齐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5项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方案及保障方案先后印发,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得力、衔接有序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步构建。
着力推进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强化能耗双控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节能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管理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工作方案》,明确区(县)“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压实区(县)主体责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落实差别化用能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打造达坂城千万千瓦级风光基地、米东区北沙窝千万千瓦级光伏基地,2023年新增并网装机规模154万千瓦、完成投资244亿元,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476万千瓦、历史性超越火电。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工业领域,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水泥等传统产业,实施3个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投资10.9亿元,提高精深加工比重和能效水平。交通运输领域,加快“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铁路、公路货运货运量分别增长5.74%、24.66%,开行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分别增长14.3%、13.2%。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502辆,新增纯电动公交车和出租(网约)车465辆、使用换电重卡运输536辆,新建公共充电桩2226个,公交车气电化率94.8%。城乡建设领域,落实新建建筑节能75%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推进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鼓励农村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推广清洁低碳采暖方式,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92万平方米,完成改造棚户区13467户、老旧小区118个,天然气(含热电联产)、电采暖供热面积分别为2.51亿、0.07亿平方米,分别增长9.6%、16.7%,供热结构进一步改善。
依法科学精准减污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鼓励自备电厂企业冬季重点时段使用网电生产,预计下网电量达到24.22亿千瓦时。督促21家重点工业企业完成154个大气污染防治深度治理项目。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同比增加14天,空气质量达标率81.9%,创有环境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成绩。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实施公用和自备燃煤煤电(热电)机组改造,淘汰落后煤电机组,抓好18家重点用煤企业、26个用煤项目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工业用气达6.64亿m3。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治理,完成2.15万农户清洁取暖、2653台农业生产燃煤供热、202家社会分散单位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建设燃气管线617公里、电力线路130公里。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新建扩建七道湾、河马泉、两河片区等污水处理厂,实施老化管网改造、污水收集处理等重点项目51项,新建成再生水管网31.4公里,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建设“无废城市”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循环化改造米东化工园区,投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61个,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分别为99.32%、97.9%。
坚持因地制宜扩绿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实施“三北”防护林、退牧还草(林)及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快柴窝堡湖、照壁山2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完成退化林修复4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草原修复15万亩,发挥森林、草原、湿地等固碳作用。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建好农田防护林,新增绿地6943亩、栽植乔灌木920万株,补植211条道路绿化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增强土壤固碳功能,落实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新建成5.2万亩高标准农田,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分别为30.3万亩、54.4万亩,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分别为85%、90%,残膜回收率8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着力激发增长动能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的优势,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合盛硅业硅基新材料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已贯通试生产,中绿电、国能等7个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建设,汽车制造业超出2019年同期发展水平,医药制造业发展势头良好,5G基站实现主城区室外全覆盖,成功获批自治区氢能产业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份额达70%以上。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支持企业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国家怀柔实验室新疆基地、国家风电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强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风电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低碳零碳负碳等领域科技研发,申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15项,2个CCUS项目获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增国家绿色工厂3家。 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围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消费体系和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宣传,抓好反食品浪费工作,提倡绿色交通出行,创建绿色低碳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食堂、节约型机关,形成绿色低碳的文明风尚。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以“双碳”目标为牵引,持续推进首府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