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重庆考察时强调,积极推进以县(区)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引导、依法规范城市工商资本和科技、人才下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未来,如何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乡村人才队伍,不断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是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人才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今年2月份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这些政策的及时落地,为人才积极发挥自身潜能、利用所学所长服务建设乡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导性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在培养乡村人才的道路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点。比如,一些农村缺少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政策明白人,各县域内人才的流通使用还没有打通;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不完善等。基于此,应多措并举。
紧密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态圈,可以通过打造平台、发展载体,有针对性地引进所需人才。组织各类专家及经营管理、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到乡村一线服务,解决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科学管理、物流运输、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问题。
根据乡村振兴所需,在各高校、高职院校更多地设立“订单人才”“定向人才”培养班,为乡村振兴培养回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各类人才。强化乡村一线人才的继续教育。有关部门应把继续教育资金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向乡村一线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制定现有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短期、中期、长期规划,有针对性地到对口支援的省市进行现代经营管理和技术职能系统培训轮训。
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多的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乡村一线的企事业单位在外地建立研发机构,开发新技术,建立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基地,形成“人才飞地”效应。在乡村一线建立更多的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博士、硕士工作站、流动站或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人才建功立业。作者: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