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有效筑牢平安出行防线
为增强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8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驻荒地镇尤库日墩吾斯塘(18)村工作队联合村“两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暨第四期“每周一法”普法宣讲活动。
宣讲过程中,通过详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关于加强全县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了驾驶机动车及拖拉机等农用车,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购买车辆保险的重要性。针对群众出行特点,讲述了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农用车辆违规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平安出行。
尤库日墩吾斯塘(18)村邻近217国道,县乡道路穿村而过,途经车辆繁多,尤其是农忙时节,大型农机车辆较多,且本村紧邻小学和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不可疏忽。工作队队长戚铁国同志表示:“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发挥‘宣传员’作用,多措并举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实践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平安乡村建设。”
下一步,尤库日墩吾斯塘(18)村工作队将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知识普及,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协管员作用,加大对重点路段、路口的管控力度,引导电动车驾驶人员考取电动车驾照、购买保险、张贴反光贴,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打造文明、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