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试行)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委于近日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联合验收,认为中储棉阿克苏有限公司符合自治区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验收合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现予以公示(第一批),公示期为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 王建琴
联系电话:0991—2817080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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