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42号)的要求,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税务局、农发行新疆分行和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对2023年度自治区第三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5日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第三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9日
2023年度自治区第三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第四批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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