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落实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1410万元。
本批资金主要支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8地28个县市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工程。
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发放劳务报酬6530万元,可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就业3637人。
所谓以工代赈,就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目前新疆已经印发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及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2022年,全疆共下达14.13亿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98个,累计发放劳务报酬2.6亿元,带动群众就业3.2万人。
接下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认真指导有关地区抓好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以工代赈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