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日召开的2024年新疆数字乡村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塔城地区塔城市、喀什地区疏勒县、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哈密市伊吾县8个县(市、区)入选第二批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其中,伊宁县、塔城市和疏勒县的试点方向是智慧农业;水磨沟区、沙雅县和新和县的试点方向是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乌鲁木齐县的试点方向是乡村数字治理;伊吾县的试点方向是智慧美丽乡村。
为加快推进新疆数字乡村建设,发挥试点引领作用,今年,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和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遴选工作。经过自主申报、地州推荐、单位评选、实地调研、线上答辩等环节,遴选出第二批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
2023年,自治区启动首批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共有霍尔果斯市、乌苏市、富蕴县、克拉玛依区、博乐市、玛纳斯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托克逊县、若羌县、温宿县、阿克陶县、巴楚县、和田市13个县(市、区)入选试点。
在试点建设中,新疆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自治区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和跨层级联动机制,做好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设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探索形成社会多元共建新局面,分阶段、分批次、分步骤在全疆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积极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模式和做法。特别是在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等方向和领域,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发展样板,挖掘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深化“一地创新、全疆共享”模式,为有序推进全疆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加强对入选试点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提炼试点优秀案例和创新做法,强化经验交流与示范推广,以点带面,整体推动新疆数字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盖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