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疆建设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有关事宜的复函》批准同意将准噶尔盆地南缘列为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并纳入国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同时,国家能源局针对自治区在煤层气产业化基地优化产业布局、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节能管理、妥善处理矿业权重叠问题、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新疆煤层气资源十分丰富,全疆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量约9.51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煤层气预测资源总量的26%。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批复,标志着国家启动了新疆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对于新疆煤层气开发利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煤层气作为一种清洁环保能源,是常规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的重要战略补充,对于缓解减排压力、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经济转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下一阶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对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专项建设基金等煤层气开发利用优惠政策,研究出台财政税费、投融资、科技创新、建设用地等配套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我区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利用,促进我区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能源、安全、环境三重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