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达《2018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8〕230号),2018年我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范围涉及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3个地州(市)的87个县(市、区)。
工程总投资26.529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7.69%),其余16.529亿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工程将新建和改造35千伏变电站51座、线路820千米;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4218千米、低压线路4314千米,增换配电变压器2560台。
该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升农村电网自动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完善和优化农村电网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牧民搬迁定居和美丽乡村建设,并有效满足当地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电力的需求,促进新疆电力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等方面有积极意义。